北京市豐臺區恒力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退費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學校的退費管理工作,確保學員的自身利益不受損害,創造良好的培訓退費管理秩序,更好地推動學校培訓工作的良性開展,根據《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北京市培訓機構收費退費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北京市豐臺區恒力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退費管理辦法》。
1、學員交費并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后,申請退費的,學校扣除50元報名費,其余全部退還學員。
2、已給學員發放復習資料(含電子版或微信轉發),已經開通“特種作業在線學習”平臺,學員申請退費,學校退還學員70%的培訓費。
3、已經安排并通知學員參加安全技術培訓上課,學員開始線下培訓未達到50%申請退費的,學校應退還學員50%的培訓費。
4、已經安排并通知學員參加安全技術培訓上課時間學員完成線下培訓超過50%的,則學校不再退學員任何費用。
5、學員符合上述(1、2、3、4)退費條款之一者,由學員向學校提出書面退費申請,經學校領導審批同意后,學員在5個工作日內,持恒力學校原始交費憑證,在學校收費處辦理退費手續。
6、退費時,按學員原始交費方式退回相應費用。
7、本辦法在恒力學校網站及報名大廳辦公現場向學員及社會公示。
8、本辦法經學校領導及理事會批準后于 2024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
北京市豐臺區恒力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2024年10月1日修訂